佛政协办发〔2016〕1号
政协佛坪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佛坪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经县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政协佛坪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初二,星期一)下午14:00—18:00在县政协二楼会议室报到,1月12至14日开会,会期三天。会场设在县委第一会议室。
二、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政协委员大会发言;
4、列席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
5、表彰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大会发言稿、优秀调研视察报告及优秀民主监督员;
6、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
8、县委书记讲话;
9、县政协主席致闭幕词。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第八届县政协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2、邀请在县的不是县政协委员的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3、各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和分管统战工作不是县政协委员的领导列席会议;
4、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群团及驻佛和双管单位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5、邀请有关县级领导指导会议;
6、邀请在县的县政协退休老领导指导会议。
四、有关事项
1、请县政协委员所在部门和单位全力支持并督促委员按时参加会议。全体委员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准备工作。
2、农村委员及各镇、办参会领导由所在镇、办负责通知参会,并统一在阳光假日酒店食宿。农村委员交通费由大会秘书处统一报销。城区委员实行走会。
3、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自觉遵守大会纪律,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期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大会秘书处履行请假手续。为了严肃会风,对无故缺席大会和小组讨论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大会秘书处将进行实名通报。
电话:8912516
附:1、邀请参加会议领导人员名单
2、列席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2016年1月5日
送:市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人武部,法、检院。县委、人大、政府各工作机构,群团及
驻佛和双管单位,各镇、街道办党委。
县政协各专委会。有关县级领导。
共印180份
附件1:
邀请参加会议领导人员名单
一、县委常委(9人)
李 芳 冯永清 王生波 鲁晓芳 方如军 王志伟 蔚文波 席宝斌 王 鸿
二、县人大主任(1人)
邹恩贵
三、县政府副县长(3人)
王骁伟 喇勇斌 陈学宏
四、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公安局主要领导(4人)
郭 海 王 衡 蒲树新 谢润安
五、县政协退休老领导(1人)
鲁从周
六、在县的不是县政协委员的市政协委员(2人)
陈建军 原颖娜
附件2:
列席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一、各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和分管统战工作不是县政协委员的领导(13人)
王晓军 王德成 杨春堂 赵玉杰 李 宁
雍立强 周万平 龚兴财 陈锋锋 李文彬
周 冬 肖金霖 高兴宝
二、党群系统各工作机构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主要领导(10人)
冯彦红 彭钰杰 唐代明 陈先安 李红英
王 涛 闫小民 邓建峰 黄朝霞 串 英
三、人大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5人)
王晓林 张永祥 岳文平 李新智 张继武
四、政府系统各工作机构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主要领导(20人)
王仁全 高 鸿 田建州 王建庆 刘继锷
邓存本 张建志 翟怀军 靳耀斌 宋国柱
曹德军 余晓忠 陈德荣 姜正安 苏新平
张俊峰 康忠民 闫 猛 谈 彦 许 敏
五、驻佛及双管单位不是县政协委员的主要领导(22人)
刘新玉 贺征兵 叶 军 陆晓东 方 胜
何海军 陶 玉 吴 锋 张国栋 郝光福
程 波 赵永祥 龙少刚 赵 勇 陈 波
房大立 华东芳 刘小军 王建华 李 康
杨晓明 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