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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政协汉中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03 10:44:53 来源: 点击次数:0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政协汉中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

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群团:

现将《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政协汉中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办发〔2009〕2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监督和促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的主要形式。近年来,政协委员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为推动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提案工作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义,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认真负责办理提案。办理政协提案是法律赋予各级各部门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政协提案的法定办理期限为6个月。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交办任务后,要逐件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承办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要层层夯实责任,认真制定办理措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办理工作,要亲自走访委员,参与办理工作。要把涉及基础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环境整治、重点项目争取和建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提案做为重点办理。

三、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承办单位一定要沉下身子、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办理答复函要按照规定格式以正式文件答复,并经过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毕。对提案的答复一定要客观求实、讲清情况,杜绝草率应付。答复函上承诺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兑现。督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办理台帐,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做到让委员满意,让群众乐意,共同推进佛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佛坪县委办公室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政全委发〔2006〕10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委、政府提高执政能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各界别政协委员通过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发扬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整体功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各级党政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提案在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把握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

提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方法和途径。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正确处理提案办理与促进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破解难点,逐步构建提案工作良性运行机制,确保提案工作取得实效。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协组织开展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要求,把提案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政治建设工作目标;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把提案中蕴含的社情民意信息和智力成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考,扎实促进提案工作的开展。

市、县区政协组织要充分认识提案工作事关政协工作全局的重要性,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要强化全体政协委员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意识,发挥政协组织的整体优势,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提案工作的合力;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夯实提案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改进优化提案工作方式;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统筹协调,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

三、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都要树立精品意识,充分认识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可能有高质量的办理效果,才能真正体现提案的价值,发挥提案的作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慎重地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

积极提供知情服务。政协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让提案者充分了解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情况。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努力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信息渠道,积极为提案者了解政情、掌握政策法规、获取相关数据提供便利条件,使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意义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

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政协提案委员会既要重视政协全会期间集中征集提案的工作,又要高度重视日常提案征集工作,要加大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征集提案的工作力度,拓宽提案征集渠道。要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将提案工作与政协例会、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将符合提案要求、有操作性的政协例会发言、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报告转化为提案,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提案。

严格提案审查立案。要按照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规范提案审查工作程序,严格提案审查立案标准。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部分专业性强的提案进行审查,引入价值优先的提案评价审查理念,从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提案审查把关。要根据提案内容和党政部门的职能,并兼顾提案者的意见交办提案。

四、切实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办理工作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汉政发〔1998〕1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落实市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每年根据全市中心工作,选择确定一批有利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利于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有益于推动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督办。对市级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主动沟通汇报,认真审核答复意见,促进重要提案所提建议的落实。

开展对提案承办大户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体系与评估标准,每年选择1-2家承办提案较多的部门或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承办单位应将办理提案纳入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承办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每年接到交办任务后,单位领导班子应专题研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落实到人。提案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办理任务。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与提案者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对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当面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督促检查提案办理。进一步加强与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的协调督查与合作,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走访、专项督办等形式,联合检查和验收提案办理结果,了解提案办理的进度,对办理工作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不断创新提案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委员会在提案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功能。提案委员会要切实起到综合协调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等工作。要与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以及承办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意见和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要加强和改进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工作。探索和创新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的方式,各专门委员会要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提案的撰写、重点提案的筛选与督办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本委员会的提案工作,注重将委员在政协例会上的发言、重要调研和视察考察报告及时转化为提案,每年要提出一定数量和质量较高的集体提案。要按照主席会议统一安排,参与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鼓励政协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并为委员选择提案题目、开展前期调研等创造条件。

要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充实提案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将具有较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提案工作岗位,努力造就一支热心提案工作、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富于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提案工作队伍。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要按照政协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提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明确负责提案工作的具体机构和职责,保持从事提案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

六、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化建设

新闻媒体要密切与政协组织的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提案工作进行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提案办理情况的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提案工作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除全会期间的集中宣传外,要做好经常性的及时报道,重点宣传优秀提案及提案办理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广泛关注提案工作的新态势,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网上提案办公系统,推进网上提案工作,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大提案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承办部门要把提案工作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办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发现典型,推广经验,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协要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领导体制。实行主席会议领导、分管副主席主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调、提案委员会全面负责、其他专门委员会配合的提案工作领导体制。政协全体会议要审议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议要听取提案工作汇报,主席会议要定期分析和研究部署提案工作的重要事项。要将提案工作与政协例会、视察考察和专门委员会调研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提案工作特色。每届任期中召开2次全市提案工作座谈会,每年评比表彰一次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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