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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要闻
县政协召开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04-20 10:41:48 来源: 点击次数:0

4月13日, 县政协召开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民主监督员工作。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鲁晓芳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卢华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晓忠,县政府副县长喇勇斌应邀指导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祝国安主持会议。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柯明贤领学了《政协汉中市委员会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县政协副主席刘品德宣读了政协委员担任部门单位民主监督员名单;聘请民主监督员的部门单位向受聘监督员颁发了聘用证书;县人民法院、水利局、地税局的负责人及靳跃杰、何红莉、蒲克委员作了表态发言。

卢华刚代表县委从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配合、积极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增强本领、有效发挥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三方面对各部门单位和民主监督员进行了具体要求。

就如何做好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鲁晓芳强调:

一要增进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民主监督工作。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组织向司法机关和部门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部门工作。各位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牢固树立三种理念:树立实施民主监督是责任,接受民主监督也是责任的理念;树立主动监督是责任,主动服务也是责任的理念;树立发现问题是责任,整改促进工作也是责任的理念。

二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水平。民主监督工作开展的好坏,与监督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密不可分。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求各位监督员必须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和敢监督,真正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在关键处。要在能监督上下功夫,在会监督上下功夫,在善监督上下功夫,在敢监督上下功夫。

三要加强领导,齐心协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组织上加强领导,创造有利条件,为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民主监督工作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政协机关要加强对监督员的管理和服务,聘请单位要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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