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政协佛坪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05 16:31:35 来源:政协办 点击次数:0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县政协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机关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保障专委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5、协调和组织政协内外宣传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委员和群众信访;

       6、负责与县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7、负责县政协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工作;

       8、负责县政协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接待、机关建设、治安安全及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县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10、负责县政协机关财务计划、固定资产、房地产权的管理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规范严谨做好公文办理。

       3、务实高效做好会务工作。

       4、着力做好宣传信息工作。

       5、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6、竭力脱贫攻坚,增进民生福祉。

       7、加强机关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政协佛坪县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05.90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405.9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6年收入总计、支出总计339.0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66.9万元,增长了19.73%,收支主要变动原因是:修建机关食堂。

1、本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4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9万,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本年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405.9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344.3万元,占总支出的84.82%;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8万元。

        (2)   项目支出61.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8%;主要用于机关食堂修建。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3万元,项目支出6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39万元增加了66.9万元,增长了19.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修建机关食堂。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9万元,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万元增加了66.9万元,增长了19.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修建机关食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行政运行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26.88万元,公用经费94.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23.4万元),项目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修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3万元,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万元增加35.3万元,增长了11.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修建机关食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2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5万元、津贴补贴61.1万元、奖金2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万元。较2016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57.00万元增加66.4万元,增长了42.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数额较大。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6.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82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较2016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万元减少27.38万元,降低18.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64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万元。较2016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万元减少3.72万元,降低了51.67%,主要是由于生活补助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规定。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涉及团组0个0人次。与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原因为本单位2016、2017年度均未产生此项业务,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0.43%。主要用于省市县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发生的接待支出,本部门2017年共接待10批次、440人。2016年公务接待费7万元,2017年与上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原因为本部门未购置车辆,无此项目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9.57%,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及燃油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7年与上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规定。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业务培训。较2016年培训费支出1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各类会议支出。与2016年会议费支出1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规定。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117.42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6.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82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8万元减少27.38万元,降低18.91%,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22件,均为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家具等,价值共计91.48万元,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页: 政协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
下一页: 汉中市第五届道德模范齐卫芳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