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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17 10:44:26 来源:县政协办 点击次数:0
 

关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情况,推动工作健康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袁家庄街道办和长角坝、岳坝镇,采取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了解、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自2011年7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5年底,全县参保18280人,其中参保缴费13607人,享受养老金待遇4665人,参保率99.5%,实现了参保人群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积极推行涉及农村的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认定曾在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农村接生员、农技员、兽医员、水利水电员、林业员、电影放映员等岗位工作过的农村籍人员(特定人员)10大类1073人,对符合条件的459人发放了养老补助金;建立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财政专户缴费资金超过1500万元,为符合被征地农民各种人员发放养老生活补助920人14万余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304人53万元,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由人社、财政、公安、发改、民政、国土等部门组成的佛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隶属于县人社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个,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各镇调配1--2人负责经办业务,各村(居)委会明确了1人代办有关参保业务,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和经办的组织平台。

      (二)强化宣传,引导参保。一是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和镇(办)、村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会议,送政策上门,面对面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五年来先后组织政策宣传进村入户3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发放宣传袋6000余份,发放宣传年历7000余份。二是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1000余人次。

      (三)密切协作,合力推进。一是主动服务。工作开展初期,县人社局与镇经办人员,会同村级协办人员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参保手续,方便群众参保。二是协作配合。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分布面广、居住分散的特点,县政府将信用联社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开户行,为参保群众领取养老金提供了便利。三是加强经办稽核,在收费环节上做到人、票、款相符,代办员收取的现金必须在3日内缴到经办中心银行专户,确保了养老基金无差错、无遗漏、无损失。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建立了县、镇(办)、村三级工作机制。县有经办中心,镇(办)有经办人员,村有协办人员,并对其进行省市县各级政策业务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建立了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三是制定了《佛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和《佛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暂行)》,明确了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转移投保与制度衔接、基金安全管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等监督机制和工作流程。四是建立工作专网信息系统和AAA级档案室,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经办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有序有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宣传不深入,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少数群众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导致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部分镇(办)、村、组干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够,学习了解政策不深入,对政策、经办规程宣讲不深入、不准确、不到位,程序上不够便民。二是群众认识不足,不愿交或少交保费,缴费档次偏低(选择缴费100元/年的占94.47%,200~300元/年的占3.94%,400元/年以上的仅占1.58%),特别是16 --45周岁的群众,对新农保政策存在模糊认识,感觉繁琐、麻烦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时间长,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多数群众只想交够15年,不愿长年限缴保费,怕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安全等问题,致使参保缴费档次偏低、年限偏短,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应偏低。

      (二)经办程序较复杂,参保权益知情率不高。一是部分制度规定在办理、操作时程序比较复杂,特别是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常年不在家,委托家人和亲朋代缴费,容易错造成失误、遗漏、矛盾、脱保等问题,参保率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参保对象对个人权益知情率不够,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虽然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了张榜公示,但存在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况,导致自己对自己的参保缴费信息模糊不清。

      (三)基础建设较薄弱,经办人员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增加,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对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仅有6编6人,工作力量不足,加之办公地点较偏僻,群众办事不方便。各镇(办)虽明确了l至2名经办工作人员,但不是专职专岗,工作调换频繁,人员不够稳定,导致工作有时出现脱节现象。村级代办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工作方法简单,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四)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征缴力度需加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城附近的镇办参保情况较好,偏远镇参保情况相对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办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好村组干部的政策培训,使其带头缴纳保费,带动群众积极参保。二是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宣传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改变照本宣科灌输式的宣传方法,增强针对性,确保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形成“动员群众参保”变为“群众自愿参保”的良好局面。

      (二)简化工作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县经办中心要逐步完善养老保险缴费、基金运行、信息管理等制度,加强指导,做到上情下达,上下结合,强化基层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缴费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研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为群众着想,简化参保群众在开设账户、参保缴费、正常递增养老金标准、领取养老金和死亡认证等环节的相关程序,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增强养老保障能力。县人社、财政部门要解放思想,做好调研摸底,做到科学评估、与时俱进。从群众缴纳保费及领取养老金的关口入手,采取对比算账、案例宣教的方法,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认知水平,使其自愿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年限,提高保障水平和能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及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逐步提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参保群众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一是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认真摸底,确定参保人数在应保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保证群众应保尽保。二是合理调整充实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稳定镇(办)、村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打造专业化、多功能的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水平。

四是建议县政府从办公用房保障、硬件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关心和重视。可将农合、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设立一个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新时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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