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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
关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视察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17 10:34:11 来源:县政协办 点击次数:0
 

关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步伐,促进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4年9月18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郭海华主席带领下,深入长角坝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食品监管单位和农家香公司、阳光假日酒店餐饮部、鹏飞超市、豆腐作坊、农贸市场、初级中学食堂、生猪屠宰厂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委员们认为,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2年12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以来,在食药监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各镇、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我县食药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保障有力、监管责任明确、综合整治扎实有效,监测、应急体系基本健全,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强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监管网络逐步健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迅速将县质监局、工商局承担的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经贸局承担的牲畜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农业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明确、强化了监管责任。成立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基本到位;重新确认聘请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59人,落实了协管员工作报酬。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检测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了全县582户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预防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查处违法行为的全程控制。

       (二)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组织经费保障到位。为成功争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县政府制定了《佛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食安委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解决落实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各镇、各成员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部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了组织机构,依据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了全民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提升监管水平。今年1-9月,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4次,制作展板16面,发放各类资料4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万余条;开展业务工作培训7次,参加人员2000余人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通过排查,目前我县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582户(其中获证加工企业4户、流通经营户343户、餐饮服务单位177户,保健食品经营户12户,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饭桌“四小”经营户46户),摸清了监管“家底”;先后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6次,肉类、乳制品、辣椒等重点品种做到了经常性抽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3000余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起,处罚款1.6万余元,没收不合格食品500余公斤。县农业局出动执法车辆63台次、执法人员234人次,对生产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加强了源头监管。

      (四)应急监测体系基本健全,预防能力得到加强。一是建立了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社区和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二是建立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成立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监管所设立了食品快检室,落实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与省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今年共开展监督性食品抽检260个批次,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稳定,趋于向好,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不到位。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食品作坊经营行为不规范。豆腐加工作坊、个别面皮店和炕炕馍摊位,场地简陋、管理粗放,卫生状况差;部分经营户经营三无和变质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验证记录、添加剂使用详细记录和产品送检抽检报告、产品销售记录台账不全;个别面皮店、拉面经营户非法添加“凉皮王”、“硼灰”。二是校园周边临时摊点、农贸市场豆制品类等食品经营散户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工具容器;建筑工地食堂没有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三是生猪屠宰场观察隔离区和屠宰加工区因陋就简,运营管理流程不规范,生猪代宰点分散,随意性大。

      (二)食品监管力量仍显不足。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按照标准配置尚缺40%,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专业人员,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滞后。部分镇食药监管所“十个一”建设标准没有完全达标,缺少专用执法交通工具;没有明确基层所法人代表;个别所的工作人员同时承担着镇上的工作,精力不能集中在食品药品监管上,业务能力不强,监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不高。

       (三)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盲区。一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看重的只是食品价格、色泽和数量,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企业生产、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激素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二是农村食品经营户一般都投资少、规模小,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比较简陋,管理水平不高,食品运输、陈列和储藏条件达不到要求。三是少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把农村当成伪劣食品的倾销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四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范围大,宴席多点频发,食品来源复杂,朔源困难,运输储藏条件差,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不明。五是协管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协助执法和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足。

      (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到位。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广泛,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部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别能力较低,安全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镇、食药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和新闻发布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定期公布违章企业和经营户,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监督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质量优良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单位,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调动食品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行业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意识。三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关,强化源头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实行以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制度、索票制度、设施设备运行、食品制作流程、消毒保洁、人员健康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三是对食品流通环节实现重点监管,严格落实食品流通经营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流通市场准入关,对环境脏、乱、差的小食品经营店坚决取缔。四是对食品加小工作坊实行全程化监管,严格按照《汉中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定时定期巡查。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市场整治工作,抓好源头监管。六是加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家宴、流动商贩等重点部位和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深化“四小”改造,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小”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集中在集贸市场、农村和校园周围的“四小”,更是食品安全的隐患多发区和第一线。要进一步深入全县开展大排查,摸清“四小”家底,对现有的46户“四小”经营户分类开展改造提升,对回访过程中屡教不改的,必要时可以采取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严管重处,努力提升“四小”的整体质量。开展“四小”源头治理,协调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对农产品、水产品进行源头把关,保证食材生产、供应安全。加强全程监管,把好材料采购关、生产加工关、运输流通关,提升“四小”涉食单位的安全保障。加强引导鼓励,推进“四小”涉食单位的生产工艺改良和生产设备改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一要按照省、市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和执法程序、能力水平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水平一流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整合县食药局和农业局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和力量,形成资源共享,促使其发挥最大效能。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配置执法设备,保障监管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开展。三要建好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信息公开,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让守信者得实惠、失信者受惩罚。四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检、部门定检和监督抽检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要继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开展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风险评估,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安全事故,有效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要加快信息化平台、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着眼长远,推进科学监管,全力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规模,做强品牌,提高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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